通知公告
消防

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2023-10-12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3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江苏省第十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2023级本科生

二、竞赛内容

以《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题库》为主要参考资料,主要包括国家安全、财物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心理健康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大学生应知应会的各类安全知识。

三、竞赛安排

竞赛分校内选拔赛、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一)选拔赛:各学院自即日起至11月2日组织全体2023本科新生登陆“江苏省第十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系统”(提供移动端和PC端两种考试模式移动端和PC端数据信息相通,具体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完成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目前平台已打开练习和模拟考试功能,正式考试于10月16日当天00:00开启)。根据“正式考试”成绩及用时给予校内选拔赛奖励,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选拔优秀学生组成校队参加初赛、复赛和决赛。

(二)初赛复赛决赛由省教育厅组织安排。

四、赛奖励

(一)校内选拔赛奖励规则

评奖办法: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时按照用时由短到长排序,取排序靠前的学生对应等次给与奖励。

奖励数量:原则上每个行政班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若1人以上学生考试成绩及用时均相同,则给与相同等次奖励。(学院2023级本科生行政班设置以教务部数据为准)。

同时由主办单位根据学院学生平均成绩、用时及省赛情况评选校级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二)初赛复赛决赛奖励由省教育厅颁发;对于获奖学生,学校将予以奖励;对于进入复赛、决赛的学生指导教师,学校将优先推荐其参评省级优秀指导教师。

、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重视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全体2023级本科生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参赛率达到100%),并为参赛学生提供学习和比赛条件。

2.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此次竞赛活动的机会,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创新安全教育形式,丰富安全教育内容,提高安全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联系人:杨五勤,联系电话:83590119。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2.江苏省第十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系统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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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2023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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